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抗震减灾法》,实行以“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使建筑给水排水、供暖、通风、空调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讯、消防等机电工程经抗震设防后,减轻地震破坏,防止次生灾害,根据国家标准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011-2010中的规定,为使建筑机电工程与建筑相协调一致,要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以上的建筑机电工程进行抗震设计,此为强制性要求执行。
进行建筑机电工程设计抗震设计之后应达到以下要求:
小震不坏(仍可继续运行),中震可修(修理后仍可继续运行),大震不倒(不至于严重损坏,危及生命)
通过对机电管线及设备的地震力进行计算,并对管线及设备与机构体的连接进行抗震加固并对其进行抗震验算,使机电管线及设备与建筑结构体建立可靠连接,可将机电管线及设备承受的地震作用全部传递到结构体上,使其遭遇到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后能迅速恢复运转,进而达到尽快恢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目的。
由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,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。由锚固体、加固吊杆、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,一般分为侧向抗震及纵向抗震。
侧向抗震支吊架: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平行的抗震支吊架,用来抵御侧向水平地震力作用。
纵向抗震支吊架: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垂直的抗震支吊架,用来抵御纵向水平地震力作用。